天水师范学院教务处
天师院教字[2021]7号
关于做好2020-2021第二学期课程补考、重(补)修及学业预警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本学期课程补考、重(补)修及学业预警等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参照执行。
一、补考安排
1、根据《天水师范学院本科教育振兴实施方案》(天师院党委发[2019]92号)相关规定,自2019级学生开始取消期初补考、毕业清考。2019级和2020级学生不再安排补考,不及格课程直接于相应学期办理重修。
2、各学院在2021年3月20日之前完成2017级、2018级课程补考工作,将补考安排于本周五(3月12日)之前报送教务处考务与学分管理科。
3、补考命题以及考试的组织、阅卷、成绩录入等工作严格按照《天水师范学院考试管理规定》(天师院发[2019]66号)执行。
二、课程重(补)修办理时间及流程
1、重(补)修需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 “学生成绩”栏目下的“申请重修”界面申请办理,网址为:http://jwxt.tsnu.edu.cn/jw/cas/login.action,也可以直接登录手机APP“喜鹊儿”申请办理。学院需在3月20日前完成重(补)修办理工作。
2、凡办理补修课程的学生须填写《天水师范学院学生补修课程申请表》(见附件1,也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补修课程和学分由学生所在学院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
3、2019级转专业学生课程补休办理流程同上。
4、2021届毕业生(2017级),在校期间累计不及格课程在10门(含10门)以上者,只能办理公共课课程重修,其他专业课程需于2021年9月申请办理重修手续。
5、重(补)修课程单班授课安排
(1)重修专业课的学生必须跟班上课,按照教师要求完成上课和考试。确因上课时间冲突的课程可以申请免听,每人每学期免听课程累计不得超过2门。课程免听期间,辅导答疑学习时长不得少于九周,学生必须按时向任课教师提交该课程的学习记录、作业等。任课教师和学生应按时填写辅导答疑一对一授课记录表(见附件3)。任课教师有权根据学生学习情况随时中止学生的课程免听。所有免听学习记录和辅导答疑等相关资料均由开课学院存档,以备审核。
(2)重修公共必修课的学生需由开课学院按照下表安排教学计划,《大学体育》安排在周四下午授课。重修公共必修课程的学生必须按照开课学院的授课时间跟班上课,不得办理免听。
时间 |
周六上午 |
周六下午 |
周日上午 |
周日下午 |
学院 |
马克思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电信学院 |
数统学院 |
教育学院 |
文传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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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培养方案的调整不再开设的专业课程,学生重修时,由开课学院安排教师进行辅导答疑或选择相近课程修读,从而获得课程学分。
三、学业预警工作
各学院严格按照《天水师范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帮扶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天师院发[2019]38号)做好学分审核、学业预警及帮扶工作,特别要做好2021届毕业生(2017级)学分审核、学业预警及帮扶工作,并将2017级未达到1—7学期培养方案规定完成的学分数学生名单统计表(具体格式见附件4)于3月3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考务与学分管理科。
四、其他
1、各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班主任和辅导员要做好课程考核不合格学生的通知工作,并督促学生按时办理重(补)修手续,尤其是提醒2017级学生不要错过重(补)修办理机会。
2、凡已提交重修申请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开课学院办理缴费手续,缴费完成后由开课学院负责安排授课教师,并通过教务系统生成听课证,打印后交给学生上课使用。
3、各学院请于3月22日之前将《公共必修课程教学安排》、《天水师范学院学生重(补)修课程申请表》(附件1)、《________级修读学分未达标学生名单统计表》(附件3)和《天水师范学院重修免听课程一对一授课记录表》(附件4)报送教务处考务与学分管理科;学院应按规定办理重修费收缴和返还手续,并将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的《天水师范学院学生办理重(补)修课程汇总表》(附件2)和《________学年第 学期重(补)修费用明细表》(附件5)在3月22日之前报送教务处考务与学分管理科。
附件:1、《天水师范学院学生重(补)修课程申请表》
2、《天水师范学院学生办理重(补)修课程汇总表》
3、《________级修读学分未达标学生名单统计表》
4、《天水师范学院重修免听课程一对一授课记录表》
5、《________学年第 学期重(补)修费用明细表》
教 务 处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