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教学委员会的通知
为及时发现教学管理中的一些重大问题,检查和评价教学工作,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促进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决定成立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教学委员会。
一、机构组成
1.二级学院教学委员会是在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领导下的学术咨询机构。接受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委托,开展各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和服务等工作。
2.二级学院教学委员会委员应由专业带头人,学院学术水平高、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组成。
3.教学委员会成员5-7名,设主任委员1名,秘书1名,主任委员由各二级学院院长兼任。
二、教学委员会的职责
1.研究和解决教学管理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如专业的设置和调整、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教学改革的实施、教学资源的合理调配、教学成果奖励等等。
2.按照《天水师范学院教学质量评估办法》,组织对系(部)教学工作和管理目标的考核和评估。
3.审核校级名师、教学新秀、教书育人先进单位和个人、优质课以及上级要求推荐的属于教学业务方面表彰的人才。
4.有关教学管理、教学建设的其他事项。
5.教学委员会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物理系系主任李向兵担任。
二、教学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1.组成人员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二是懂教学工作、有管理专长的教学管理人员,组成人员由党总支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确定,任期两年。
2.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张利军
办公室主任:王岱
成 员:陈延文 康学福 赵利民 刘云芳
魏凯斌 李向兵 王书岗 邢永忠 王昱 刘勍
三、教学委员会工作职责
1.审议新设专业(专业方向)的可行性研究及论证。
2.组织专业建设、改革、发展的研究,提出专业设置调整的原则、意见及发展规划。
3.指导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专业能力标准、课程体系等的制订与调整提出指导性意见与建议。
4.指导并积极推进校校合作、校企合作,探索多方位协同育人合作新模式。
5.指导本学院专业实践教学及实训、实习基地建设。
6.指导本学院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尤其是对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提出建议并提供帮助。
7.定期开展专业咨询研讨会,研究讨论专业新发展、新动向、新课题以及在人才培养方面出现的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8.完成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教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1.教学委员会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秘书协助主任委员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
2.教学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专业咨询研讨会,会议规模及次数由主任委员、委员协商决定。
3.教学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在主任委员主持下、由全体委员讨论制定,由各专业委员负责实施。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0年5月6日